從機械零組件、鑄鋁汽機車零件、鑄鋁空油壓零件、鑄鋁氣動工具、鑄鋁電動工具、鑄鋁船舶五金、鑄鋁馬達零件、鑄鋁泵浦、鑄鋁食品器具、到鑄鋁農機零件…等,我們皆為國內各產業界開發製造各種優質鋁合金鑄件。
重力鑄鋁鑄造,以鋁合金重力鑄造法,生產各類鑄鋁汽機車零件、鑄鋁氣動工具、鑄鋁船舶、鑄鋁空油壓零件、鑄鋁工具機零件以及鑄鋁航太軍用零件,包括輪圈、輪鼓、進氣岐管、氣缸本體、水泵浦、馬達及減速機外殼、鑄鋁齒輪箱體船舵、鑄鋁船用螺旋槳、鑄鋁建築五金…等。
以鋁合金鑄造而言,翻砂鑄造和重力鑄造是很基本的生產方式。該選擇用那一種方法生產,大致上可以從模具成本、生產數量、鑄件大小、生產成本、品質要求、產品穩定度…等各方面需求去做綜合性考量。
.模具成本比較低。
.翻砂模無法連續使用須回收再製新砂模。
.翻砂適合中、低量生產。
.短期內即可快速產出一小批相同產品。
.翻砂模可大可小,可生產單件大型鑄件。
.鑄件品質較難掌握,穩定性也較差。
.砂模冷卻速率比較慢,晶粒組織比較粗。
.鑄件表面較粗糙.尺寸精密度較低。
.產品多樣化,生產彈性高。
.設計變更快,適合新產品開發試樣。
.機械化或人工生產均可。
.人工鑄造人力需求多,人力成本比較高。
翻砂可使用木模製造成品,模具成本低,
是中低量產品最經濟型的開發解決方案。
當所需的生產數量變大,翻砂成型單價成
本及產值反而不如重力鑄造。
.鋼模具費用較砂模高出許多。
.鑄模可重覆使用。
.產出快且穩定,適合中、大量生產。
.生產準備時間長,不適合少量生產。
.鑄件大小受限,不適合生產超大型鑄件。
.鋼模生產品質穩定性佳,不良率較低。
.鑄件冷卻速率較快,可得到細晶粒組織。
.鑄件有較精良的尺寸及表面性質。
.不適於生產太厚或太薄的鑄件。
.當設計變更時,所需時間較長且繁瑣。
.生產方式多半機械化,產量比砂模高。
.生產人力需求較少,人力成本比較低。
重力鑄造一般業界多半界定在鋼模連續澆鑄
生產,以自身重力填充模穴,產量較高,但
模具成本也較翻砂高,當產量到達一定數量
,鋼模成本攤平,反而就越來越小。